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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责任教师的通知


2023年03月06文章来源:

各分校、教学点,市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:

现将我校 2023 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责任教师一览表印发给你们,并将教学进度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按此做好相关教学工作。

一、本学期教学进度

开学时间:2023 年 2 月 20 日。

教学时间:2023 年 2 月 20 日—2023 年 7 月 2 日(共 18 周)。

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周:第 10 周(4 月 24 日-4 月 30 日)和第16 周(6 月 5 日-6 月 11 日),包括网上教研会、网上实时答疑等网上实时教学教研活动。

复习、考试、阅卷:2023 年 7 月 3 日—2023 年 7 月 23 日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各课程责任教师应按照工作职责及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,做好 2023 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各项工作。

2.各课程责任教师应熟悉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的应用,并做好教学设计和资源建设,组织好网上教学、直播课教学、教研及形成性考核等活动,引导和督促全市办学组织体系的教学实施,对课程辅导教师进行教学指导。

3.各课程责任教师应按照 2023 春季学期国开和市校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,及时完成省开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作业或试题命制工作,并在期末考试后根据所在学院安排,组织相关人员阅卷,做好试卷质量统计分析。

4.各分校、教学点、直属学院应积极组织辅导教师参加一网一平台的课程网上教研会,组织、引导学生参加在线网上答疑、收看网上教学直播以及督促学生完成各科形成性考核作业等。

5.地域文化等 11 门涉及两个教学代码的课程,课程责任教师需要在一网一平台同时开展两个代码的网上教学,教学工作量届时酌情考虑。

 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责任教师的通知.pdf(具体教师名单请见工作群)